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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总数  8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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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小时 26 分钟前
回复了 dwu8555 创建的主题 电动汽车 今天问界的人打电话的过来让我删除抖音的视频
OP 加油,自适应的时候到了。
16 小时 47 分钟前
回复了 lw10645 创建的主题 宽带症候群 前两天问了家电,今天问问宽带
@hronro #46 动态公网 IPv4 免费申请,固定公网 IPv4 +200 元/月。
18 小时 21 分钟前
回复了 MacsedProtoss 创建的主题 Android AOSP 终止了
@wy315700 #32 为啥你觉得不能白嫖 AOSP 了?你认为那些「大量其他小型安卓设备厂商」要从现在开始版本追新了?
1 天前
回复了 lw10645 创建的主题 宽带症候群 前两天问了家电,今天问问宽带
@Ansen #42 PCDN 和 PT 又不是一回事,估计他以为是 PCDN 的一种吧。估计说下载种子,下载电影他好理解点。

联通之前也限制过我一次,只不过不是限速,是把我 IPv6 取消了(很多 PT 流量会走 IPv6 )。我懒得解释解释 BT 、PT 、种子啥的,直接跟师傅说的我是做自媒体的,经常下载剪辑素材和上传视频(其实也没瞎说,只不过不是在抖音快手 B 站而是在 PT 站分享视频而已)。

后来不知道是不是给我开白名单了,我现在 PT 基本是一周 1.5T 左右上传,下载在 3-4T 左右,没被限速。
@shenyiyouge #7 买房是对一个家庭非常大的事情了,这种大事都不商量着共同决策,可以说他现在的婚姻就已经是非常不令人满意的婚姻了。
1 天前
回复了 lw10645 创建的主题 宽带症候群 前两天问了家电,今天问问宽带
@Ansen #40 他说签保证书是保证啥?
1 天前
回复了 lw10645 创建的主题 宽带症候群 前两天问了家电,今天问问宽带
@Ansen #32 还得看有没有需求。我是因为之前移动跑 PT 给我限速了,投诉后只解了墙内限速,墙外限速没给解,跑 PT 抢不过盒子。所以想换了,正好联通这个套餐符合我大上传和有公网 IPv4 的需求,就办了。不跑 PT 和玩 NAS 的话估计我也感觉 300M/30M 就够用了。
1 天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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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barnett 看#20
1 天前
回复了 lw10645 创建的主题 宽带症候群 前两天问了家电,今天问问宽带
@lw10645 我是感觉网络质量跟移动差不多,但是我这个是商宽,不容易被限速,而且给一个 IPv4 。
1 天前
回复了 lw10645 创建的主题 宽带症候群 前两天问了家电,今天问问宽带
@bluehr MTU1MjgyNjc5ODE= 客户经理电话
1 天前
回复了 lw10645 创建的主题 宽带症候群 前两天问了家电,今天问问宽带
@barnett #10 我也是等了快一年,今年初客户经理才通知的我有这个套餐,立马就办了。不知道区县公司有没有区别,不过应该是没有的,套餐应该都是跟着市公司走。你可以再问一下。
https://i.imgur.com/LFpxFNY.jpeg
1 天前
回复了 lw10645 创建的主题 宽带症候群 前两天问了家电,今天问问宽带
联通上行低,基本都是 30M 上行。我之前为了办个高上行的宽带,办了了 129 元 1000M 下行 200M 上行的商宽,套餐手机卡带 500 分钟通话 60G 流量。
@wtks1 #3 你的方法会不会读写硬盘呢,能否指教一下是咋整的?
4 天前
回复了 mabota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后端开发想转产品经理真心求建议
你这个情况其实很适合做产品,有一定代码能力,对科技行业各类东西有好奇心且有一定认知,知识面相对较广,且还有一定的交流和汇报能力。先天产品圣体了。

但是大模型产品经理分研究型和应用型,两种完全不一样。一个要研究底层技术、逻辑、目标,你可以理解为半个架构师。另一个要了解业务、流程、场景、市场以及客户,大模型只是实现客户价值的一种路径,只是一个工具或者载体。

最终还是要看你的兴趣和你的能力匹配程度,如果确实超出你的能力范围了,最开始的时候可能会让你很煎熬。
只能说现在这种完全只考虑自己付出最小化、利益最大化的趋势,只会导致社会运行的成本会越来越高。

原本可以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的事情,可能由于这种猜疑链,反而导致大家付出的代价都更大。
@chairuosen #29 你看,我举的例子你就说是极端条件,我还觉得你举的鬼探头是极端例子呢,我就觉得生活中因为生产和受伤导致的紧急送医还挺常见的。

不过,就算是极端例子,我的逻辑也可以覆盖你的例子。因为极端情况也是法律需要考虑的,不然法律就会出现非常多漏洞给大量的「极端」情形去钻空子。

而且,现在对非机动车的处罚不少噢,没戴头盔、违规载人、设卡查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,时常都有处罚。哪是你口中的没撞被撞到就没人管。

「另外你总是提到预判,对于他人合法行为的预判是有责任的,对于违法行为的预判是没有义务的。」

你错了,司机是有保证自己通行具有安全通行条件的义务的。安全通行条件可不管对方是否违法。比如刚刚那个例子,前车超线急刹停车等红灯,车里有人,后车依然全责。

「“那我们就以原帖的场景,把双方都换为机动车来看看。....... 凭你的理解,你认为此时双方责任应该如何划分,是前车主责,还是后车主责呢?” 机动车后车全责,没有问题。 这又和本问题有啥关系呢?」

那为什么同样是违法停车等红灯,前车换成非机动车,你就觉得需要担主责呢?
@chairuosen #26
「我总结一下你的意思,看起来你是结果论,不管原因是什么,你就是不能撞我。」

你咋总结的,我是说了后果很重要,是因为凡事都要看后果,追求程序正义没有问题,但是单纯追求程序正义,很容易落入两难陷阱。

比如,此时后方一辆社会车辆有个羊水已破的孕妇或者大出血的伤员,你在等红灯,你可以选择越过停止线或者驶入非机动车道来让后车通行,也可以坚持选择守法,等完这 180 秒的红灯。你的选择会是什么?是否要遵循你的过程正义呢。

「因为只要结果是没撞到就好,过程中谁违法了你才不管。」

我并没有说过程一点都不重要,完全看后果,那才是真正的和稀泥。我前面也提过,要根据违法犯罪的程度来施加惩罚,这个惩罚不应该由当事人造成的严重后果来替代执法。

「原因是司机某一刻没看到左边是合理的,因为他右转要看右边为主,同时只能看一侧,总有没看到左边的时候。」

司机在任何时候都要保证安全通行,如果存在视野盲区,是需要尽到观察责任的,特别是在转弯这种情况,司机是可以预料到自己存在视野盲区的。不可能说因为存在视野盲区,我就不管不顾地直接开上去不用为撞到人而负责。

你在 #27 举的两个例子也是,司机理论上是需要防范视野盲区突然出现的人或动物的(事实上大多数老司机也确实会注意,在有视野盲区的情况下尽量减速,保证自己能随时刹住)。

但从实际情况来看,很多时候存在路人或动物在通过之后突然快速折返的情况(不仅限于鬼探头),致使司机的本来预判可以通行,但撞上了的情况。

此时要看的是双方在其中是否有重大过错。比如司机方,是否慌乱之中没有急刹反而踩油门等操作不当,是否超速、闯红灯。比如行人方,是否是在斑马线上。如果司机没有任何过错,行人也不在斑马线上,此时应该是路人主责,司机次责。次责是因为司机对视野盲区也需要有一定预判,保证安全通行。如果司机有任何过错,那就是司机主责,甚至如果路人是在斑马线上鬼探头,司机会是全责。

「另外你说的惩罚问题,事故对电驴的惩罚并不是司机主动施加的,是违法者违法导致的,不要道德绑架。」

这哪是道德绑架,是正常逻辑。任何车辆违停,只应受到违停的处罚。你因为自己操作不当,致使对方遭受了超过违停之外的伤害,就是你的过错。

那我们就以原帖的场景,把双方都换为机动车来看看。

前方一辆机动车在路口刹住等红灯,但前轮越过了停止线,进入了斑马线,左后轮压住了左侧车道实线。此时后方一辆机动车右转,自辩因为存在视野盲区,所以直接追尾上去,后车左侧撞到了前车屁股。

凭你的理解,你认为此时双方责任应该如何划分,是前车主责,还是后车主责呢?

凭良心讲,原帖交警判罚这个 55 责任已经很合理了,已经是没有把非机动车当弱势群体看了,把双方当成了同等路权来判责。双方都有错,所以 55 责。
@chairuosen #22 因为那个极端情形也是通过你的逻辑推演出来的啊,你认为施加惩罚合理,我也是赞同的。

但是,得根据违法犯罪的程度来施加惩罚啊。哪有按你的逻辑,犯了小错断手断腿,酿下大错罚酒三杯的。帖子里面,非机动车没有停在规定位置等待红灯,是违法了,但不是机动车撞上去的理由。

而且,你认为的惩罚,是可以通过当事人在事故中造成的严重后果来替代执法的,但这是任何法律都不会允许的,因为这是私刑,并非公刑(正当防卫导致的人身伤害是唯一例外)。

受伤不是一种惩罚,而是一种后果。

也就是原帖那起事故没有把人撞坏,没有严重后果,交警就按双方违法程度来分 55 责了。但凡撞成重伤,属于造成严重后果了,特斯拉的主责就没得跑了。

因为违停并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,会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后果的是车主观察不当驾驶车辆撞上去。
@chairuosen #19 你逻辑是不是稍微混乱了一点。

你说我把事情推到极端,是的,我为了放大认知效果,便于你直观理解,放大了可能出现的情形之一。

但你得知道,我是在用「你的逻辑」,放大给你看。我的逻辑是不赞成按照完全对错划分责任的,是你的反方。

你自己也觉得我按你的逻辑放大后的情况是有问题的,难道因为实际发生的情形没有放大得那么大,这个逻辑就不存在问题了么。你是意思是,善小非善、恶小非恶?

你是在反对自己提出的逻辑吗?仅仅因为我提出了你逻辑中的一种可能存在的,被放大后的情形?

另外单独回复下你的第五段,不是脑筋急转弯,是按你的逻辑推演出来的。既然你的目的是想要没有人违法犯罪,那么不制定法律,也是一种解决方案。毕竟你也说了,「任何能够达成这个目的的过程,都是可以接受的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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