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caolei

icaolei

V2EX 第 581876 号会员,加入于 2022-05-16 22:52:35 +08:00
今日活跃度排名 12077
根据 icaolei 的设置,主题列表被隐藏
二手交易 相关的信息,包括已关闭的交易,不会被隐藏
icaolei 最近回复了
@wtks1 #3 你的方法会不会读写硬盘呢,能否指教一下是咋整的?
1 天前
回复了 mabota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后端开发想转产品经理真心求建议
你这个情况其实很适合做产品,有一定代码能力,对科技行业各类东西有好奇心且有一定认知,知识面相对较广,且还有一定的交流和汇报能力。先天产品圣体了。

但是大模型产品经理分研究型和应用型,两种完全不一样。一个要研究底层技术、逻辑、目标,你可以理解为半个架构师。另一个要了解业务、流程、场景、市场以及客户,大模型只是实现客户价值的一种路径,只是一个工具或者载体。

最终还是要看你的兴趣和你的能力匹配程度,如果确实超出你的能力范围了,最开始的时候可能会让你很煎熬。
只能说现在这种完全只考虑自己付出最小化、利益最大化的趋势,只会导致社会运行的成本会越来越高。

原本可以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的事情,可能由于这种猜疑链,反而导致大家付出的代价都更大。
@chairuosen #29 你看,我举的例子你就说是极端条件,我还觉得你举的鬼探头是极端例子呢,我就觉得生活中因为生产和受伤导致的紧急送医还挺常见的。

不过,就算是极端例子,我的逻辑也可以覆盖你的例子。因为极端情况也是法律需要考虑的,不然法律就会出现非常多漏洞给大量的「极端」情形去钻空子。

而且,现在对非机动车的处罚不少噢,没戴头盔、违规载人、设卡查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,时常都有处罚。哪是你口中的没撞被撞到就没人管。

「另外你总是提到预判,对于他人合法行为的预判是有责任的,对于违法行为的预判是没有义务的。」

你错了,司机是有保证自己通行具有安全通行条件的义务的。安全通行条件可不管对方是否违法。比如刚刚那个例子,前车超线急刹停车等红灯,车里有人,后车依然全责。

「“那我们就以原帖的场景,把双方都换为机动车来看看。....... 凭你的理解,你认为此时双方责任应该如何划分,是前车主责,还是后车主责呢?” 机动车后车全责,没有问题。 这又和本问题有啥关系呢?」

那为什么同样是违法停车等红灯,前车换成非机动车,你就觉得需要担主责呢?
@chairuosen #26
「我总结一下你的意思,看起来你是结果论,不管原因是什么,你就是不能撞我。」

你咋总结的,我是说了后果很重要,是因为凡事都要看后果,追求程序正义没有问题,但是单纯追求程序正义,很容易落入两难陷阱。

比如,此时后方一辆社会车辆有个羊水已破的孕妇或者大出血的伤员,你在等红灯,你可以选择越过停止线或者驶入非机动车道来让后车通行,也可以坚持选择守法,等完这 180 秒的红灯。你的选择会是什么?是否要遵循你的过程正义呢。

「因为只要结果是没撞到就好,过程中谁违法了你才不管。」

我并没有说过程一点都不重要,完全看后果,那才是真正的和稀泥。我前面也提过,要根据违法犯罪的程度来施加惩罚,这个惩罚不应该由当事人造成的严重后果来替代执法。

「原因是司机某一刻没看到左边是合理的,因为他右转要看右边为主,同时只能看一侧,总有没看到左边的时候。」

司机在任何时候都要保证安全通行,如果存在视野盲区,是需要尽到观察责任的,特别是在转弯这种情况,司机是可以预料到自己存在视野盲区的。不可能说因为存在视野盲区,我就不管不顾地直接开上去不用为撞到人而负责。

你在 #27 举的两个例子也是,司机理论上是需要防范视野盲区突然出现的人或动物的(事实上大多数老司机也确实会注意,在有视野盲区的情况下尽量减速,保证自己能随时刹住)。

但从实际情况来看,很多时候存在路人或动物在通过之后突然快速折返的情况(不仅限于鬼探头),致使司机的本来预判可以通行,但撞上了的情况。

此时要看的是双方在其中是否有重大过错。比如司机方,是否慌乱之中没有急刹反而踩油门等操作不当,是否超速、闯红灯。比如行人方,是否是在斑马线上。如果司机没有任何过错,行人也不在斑马线上,此时应该是路人主责,司机次责。次责是因为司机对视野盲区也需要有一定预判,保证安全通行。如果司机有任何过错,那就是司机主责,甚至如果路人是在斑马线上鬼探头,司机会是全责。

「另外你说的惩罚问题,事故对电驴的惩罚并不是司机主动施加的,是违法者违法导致的,不要道德绑架。」

这哪是道德绑架,是正常逻辑。任何车辆违停,只应受到违停的处罚。你因为自己操作不当,致使对方遭受了超过违停之外的伤害,就是你的过错。

那我们就以原帖的场景,把双方都换为机动车来看看。

前方一辆机动车在路口刹住等红灯,但前轮越过了停止线,进入了斑马线,左后轮压住了左侧车道实线。此时后方一辆机动车右转,自辩因为存在视野盲区,所以直接追尾上去,后车左侧撞到了前车屁股。

凭你的理解,你认为此时双方责任应该如何划分,是前车主责,还是后车主责呢?

凭良心讲,原帖交警判罚这个 55 责任已经很合理了,已经是没有把非机动车当弱势群体看了,把双方当成了同等路权来判责。双方都有错,所以 55 责。
@chairuosen #22 因为那个极端情形也是通过你的逻辑推演出来的啊,你认为施加惩罚合理,我也是赞同的。

但是,得根据违法犯罪的程度来施加惩罚啊。哪有按你的逻辑,犯了小错断手断腿,酿下大错罚酒三杯的。帖子里面,非机动车没有停在规定位置等待红灯,是违法了,但不是机动车撞上去的理由。

而且,你认为的惩罚,是可以通过当事人在事故中造成的严重后果来替代执法的,但这是任何法律都不会允许的,因为这是私刑,并非公刑(正当防卫导致的人身伤害是唯一例外)。

受伤不是一种惩罚,而是一种后果。

也就是原帖那起事故没有把人撞坏,没有严重后果,交警就按双方违法程度来分 55 责了。但凡撞成重伤,属于造成严重后果了,特斯拉的主责就没得跑了。

因为违停并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,会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后果的是车主观察不当驾驶车辆撞上去。
@chairuosen #19 你逻辑是不是稍微混乱了一点。

你说我把事情推到极端,是的,我为了放大认知效果,便于你直观理解,放大了可能出现的情形之一。

但你得知道,我是在用「你的逻辑」,放大给你看。我的逻辑是不赞成按照完全对错划分责任的,是你的反方。

你自己也觉得我按你的逻辑放大后的情况是有问题的,难道因为实际发生的情形没有放大得那么大,这个逻辑就不存在问题了么。你是意思是,善小非善、恶小非恶?

你是在反对自己提出的逻辑吗?仅仅因为我提出了你逻辑中的一种可能存在的,被放大后的情形?

另外单独回复下你的第五段,不是脑筋急转弯,是按你的逻辑推演出来的。既然你的目的是想要没有人违法犯罪,那么不制定法律,也是一种解决方案。毕竟你也说了,「任何能够达成这个目的的过程,都是可以接受的」。
@chairuosen #14 你太天真了,这个事情不是非黑即白的,存在非常多的操作空间和中间地带。我真把仇人撞死了,也就是个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。我一口咬定不是故意的,我是错把油门当刹车,谁能定我是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?凡事都是要讲证据的。

另外,法律并不是规定的谁违法谁责任,人权大于物权就是法律的准则之一。路人跑到高速上自杀,倒霉撞上去的司机也需要承担次责,属于人道主义赔偿。

最后,你的反驳也很天真。违法行为需要惩罚是事实,但并不代表着这个惩罚由事故当事人造成的严重后果来替代执法,更不代表违反了一个罚款 200 的法律,机动车就可以直接撞上去而只负次责。

你觉得为什么会有违法和犯罪两种情况?为什么犯罪监禁会有刑期呢?这是不是对违法犯罪人群的纵容?违法犯罪的人直接枪毙不好吗?这样就没人敢违法犯罪了。

提醒你一下,法律存在的终极目的并不是让没有人违反法律,否则法律只需要不存在即可,不存在就没有人能够违反了。

法律存在的终极目的是,保护弱者、维护正义。不同程度的违法和犯罪有对应的惩罚力度。
@chairuosen #8 你这个属于「暴论」。在道路交通安全中,如果只看是否违法违规,不看强弱的话,对方违法,你就能以极小的责任伤害对方,那所有的凶杀案可能都会发生在对方在道路上违法之后了。

比如我挑个我仇人没有走在人行道,而是走在路边或非机动车道的时候,我开车碾碎他下半身让他终身瘫痪,甚至直接撞死他,我只用负次责或以下,你觉得合理吗?你觉得这样是会促进社会更和谐,还是报复性事件更多社会更加动荡呢?
关于   ·   帮助文档   ·   博客   ·   API   ·   FAQ   ·   实用小工具   ·   1128 人在线   最高记录 6679   ·     Select Language
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
World is powered by solitude
VERSION: 3.9.8.5 · 10ms · UTC 18:52 · PVG 02:52 · LAX 11:52 · JFK 14:52
Developed with CodeLauncher
♥ Do have faith in what you're doing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