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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snldm #41
别忘了讨论的情况是“购买”手机,你说的不等式是租手机的情形下才成立的。
如果非得套用在“购买”手机的情形下,那你知道你在说什么么?
按照你的理论,你购买的手机只有“手机 OS 的使用权”而没有所有权,那么你那天把手机弄丢了,要承担过失责任,给手机“真正的所有人”赔偿;你手机用了一阵子想换了,把旧手机二手卖掉了,那么因为你“没有所有权”,“真正的所有权人”有权向你要求返还手机或者进行赔偿;你哪次心情不好(包括但不限于跟别人吵架情绪上头、关键时候诈骗电话/推销电话进来接了之后才发现是垃圾电话,之后情绪上头)把手机给摔坏了,那么你就触犯了刑法,犯下了“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”,因为你对手机没有所有权而只有手机操作系统的使用权,所有权是别人的,你虽然是激情犯罪但也是故意毁坏了,而且一般的手机都满足“数额较大”这个条件。
所以,在说不等式之前先想一想,也别把揭示现实的气话、本应该反对的目标当成正当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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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ianzanqi #43
那么我看手机原装 OS 不爽,我用的技术手段不是低格手机硬盘,而是用更简单的技术路径——重装手机 OS——是不是我的合法权利?由此而衍生出来的,用可重复的技术手段而不是脸滚键盘来解锁 bootloader 是不是合法权利?
如果是,那么手机厂家变相禁止解锁 bl ,是不是侵犯了合法权利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