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要原因;第二层原因(间接原因):指在因果链中不处于最根本、最初位置的原因,通常通过某种媒介或机制发挥作用;常与“primary/first cause(第一因、根本原因)”相对。在哲学、神学与法学语境中,也可指作为工具或媒介而起作用的原因(例如自然规律、人的选择、具体事件等)。
/ˈsɛkəndɛri kɔz/
The fire’s secondary cause was a faulty extension cord.
火灾的次要原因是一根有故障的延长线。
While stress wasn’t the primary trigger, it acted as a secondary cause that worsened his condition over time.
虽然压力不是主要诱因,但它作为次要原因,随着时间推移加重了他的状况。
secondary 来自拉丁语 secundarius(“第二的、次一级的”),源头与 secundus(“第二、随后”)相关;cause 来自拉丁语 causa(“原因、理由”)。合起来的 secondary cause 字面即“第二层级的原因”,在中世纪经院哲学与神学中常用于讨论“第一因(如上帝/终极原因)”与“次级原因(自然与人事层面的因果机制)”的关系。